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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甘肃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政策解读来了
8月26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详细解读《甘肃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相关政策。据了解,原《条例》共24条,修订后分为八章29条,其中修改21条,新增8条,删除6条。
“本次修订充分结合我省实际,积极、全面、准确地贯彻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新发展理念,深入研究衔接了国家‘放管服’改革要求。”省地震局主要负责人介绍,为适应新时代甘肃省防震减灾事业发展需求,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和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我省高质量完成了《甘肃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的修订任务,修订草案于7月29日通过了甘肃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并正式公布,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条例》主要修改内容包括:充分贯彻落实国家“放管服”改革要求,明确了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的职责,删除了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的资质管理规定;根据国家关于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改革要求和我省实际,新增了地震小区划和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有关规定,明确了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地震小区划和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工作要求及主体责任,规范了评价单位的行为和评价结果的审定及应用;明确了应当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范围,并吸收了其他省份的立法经验,对安评范围以立法附件形式进行了明确;按照立法技术规范要求和我省机构改革实际,规范了有关部门、单位的名称和立法语言表述,增设了章节名称。
据介绍,下一步,甘肃省地震局将扎实开展《条例》的普法宣传,把《条例》的宣传教育纳入“八五”普法计划,作为普法宣传教育和领导干部学法的主要内容。同时,还将制定重大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定行政认可许可、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审定管理等方面的实施细则。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陈梦圆
来源于:兰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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