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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构建我国证券市场勘查板的探讨

  • 2020-08-24 21:13:57
  • 来源:中国国土资源经济
  • 作者:付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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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 读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应当由消极保护转向主动进取,如由探矿权资产化转向探矿权证券化。市场化配置、创业板松绑、矿业权登记,为构建我国风险勘查资本市场打开了通道。非均衡博弈、帕累托最优、风险最小化,构成了风险勘查资本市场的理论基础和内在机理。世界上一些矿业大国在建立风险勘查资本市场方面的经验值得借鉴。以探矿权项目为标的物,构建我国独立运行的勘查板证券市场监管体系势在必行。

本文引用信息

付英.关于构建我国证券市场勘查板的探讨[J].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20,33(7):4-7.


我国证券市场改革风起云涌,继创业板之后于2019年7月推出了科创板,近期又拟推行注册制和“T+0”制度。为什么就不能尝试构建我国的勘查板市场呢?

1 跟上趋势,把握规律,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应当由消极保护转向主动进取

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承担着保障发展、保护生态和服务民生的职责,必须深入统筹推进自然资源领域各项改革,力争在新起点上实现新的突破。

第一,摆脱路径依赖,推进“五化”建设。自然资源是为人类的生产、生活,提供空间、能量和物质的基础。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不能仅仅满足于自身建设,更要努力实现自然资源的市场化、资产化、产业化、标准化和证券化,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以往自然资源部门在自然资源市场化、资产化和标准化方面做得不错,但在产业化和证券化方面涉足不多、服务不够。

第二,依靠科技进步,紧跟时代潮流。当今社会经济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日新月异,区块链、物联网、云计算、数字货币、人工智能、网红经济等新技术、新业态不断涌现,如果我们跟不上这些变化,自然资源管理就有可能被“边缘化”。因此,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如何有效利用这些新变化,将其寓于管理之中,在下放权力的同时,依然能够实现有效监管是值得深入思考的问题。

第三,创新体制机制,提供主动服务。从心理学角度看,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可以划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消极保护型,另一种是主动进取型。不得不说,我们目前很多的制度设计属于前者,或者可以说是出于行政职责或者国家战略的需要。但是,更深层次原因,则是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的规律把握不够,对提高自然资源服务能力以及建立自然资源要素市场化的体制机制认识不足造成的。当务之急是要从思想上破题。譬如,自然资源调查评价如何引入价值挖掘,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如何转向资产配置,自然生态修复如何匹配生物多样性补偿,耕地保护差别化管理如何转向农地流转激励,以及探矿权资产化如何转向探矿权证券化等。

2 市场化配置、创业板松绑、

矿业权登记,为构建我国的

风险勘查资本市场打开了通道

世界矿业大国几乎都有着自己的风险勘查资本市场,很好地解决了本国初级勘查公司的矿产勘查投融资和风险分担问题。反观我国,除了少数几个进入主板市场的矿业公司之外,大多数矿产勘查队伍,长期以来受制于国内资本市场对盈利和股权结构等方面要求,往往在关键时期缺乏境内资本市场的支持,有些则选择绕道和借助境外市场融资,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我国的能源资源安全。自然资源部门一直在探索和推进我国风险勘查资本市场的建设工作,但迟迟未能破题,目前迎来了转机。

第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提出:“破除阻碍要素自由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扩大要素市场化配置范围”。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是已知要素,探矿权代表着勘查技术或者地质劳动,当然也是要素。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自然也包含了建立风险勘查资本市场、推进探矿权证券化等方面。

第二,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决定》《关于修改<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表明我国证券发行管理制度按照市场化的改革方向做出了重大调整。除对整体A股做出适度松绑外,创业板额外获得三条特殊规定。在发行条件方面,取消了创业板企业非公开发行股票连续盈利2年的条件;在资产负债率方面,取消了创业板企业公开发行证券最近一期期末资产负债率高于45%的条件;在资金用途方面,取消创业板上市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的条件,将其调整为信息披露要求。此外,实行注册制,证券监管机构的职责有所松动,不再对发行人的资质进行实质性审核和价值判定。这给我们比照创业板、科创板建设思路构建“勘查板”,实现探矿权证券化带来了机遇。

第三,自然资源部《矿产资源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专设“矿业权登记”一节,明确提出了“探矿权证书”这一概念,较之以往的“探矿权许可证”发生了质的变化。探矿权由“行政许可”转向“产权登记”,凸显了其财产权属性。这不仅意味着我国矿业权管理走向了更加重视矿业权人合法权益保护的登记主义,也终结了长期以来存在着的探矿权是否属于财产权的争议,并使作为交易标的物的探矿权具备了进入我国证券市场的资质和监管条件。

3 非均衡博弈、帕累托最优、

风险最小化,构成了风险勘查

资本市场的理论基础和内在机理

第一,构建风险勘查资本市场类似于翡翠赌石,适用于非均衡博弈理论。探矿权的本质是“排他权和预期收益的让渡”。对于空白区的探矿权项目,找矿机会的大小、预期收益的高低,充满了不确定性和投资风险。犹如赌石,蒙头料要看场口、皮壳、手感、打灯等;开窗料要看橘皮、雾原、种水等;明料要看质地、浑厚度、肉质和内部杂裂等。探矿权项目,预查要看矿带、构造、地层、航空遥感、化探扫面等;普查要看1∶5万区调、1∶5万矿调、物化探、坑探、槽探成果等;勘探要看钻探、岩矿测试、选矿试验成果等。

第二,制定风险勘查资本市场运行规则,应当符合帕累托最优原则。股民和投资机构、勘查企业、地方政府、勘查区居民、证券机构及证券服务机构等构成博弈相关方。股民和投资机构可以从勘查板股票涨跌中获取收益、从经营业绩好的发行证券的勘查企业获得配股分红。勘查企业可以根据探矿权项目测算发行股票的数量,包括持股和流通股票的数量,筹集资金从事勘查找矿活动。找到矿,获取探矿权转为采矿权的超额收益;找不到矿,可以通过退市规则等抵扣勘查成本。地方政府可以通过采矿权出让、后续的采矿活动和下游相关产业发展获得税费收入。勘查区居民可以获得青苗补偿、后续的矿山运输及就业等机会。证券机构及其服务机构可以从证券交易(主要是上市公司承销保荐业务和证券经纪业务)中获得管理费和服务费等。

第三,矿产勘查由财政出资转向社会资本投资,是要素市场化配置的必然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我国的矿产勘查资金主要依靠政府财政投入。改革开放以后,一些社会投资机构和矿山企业加强了这方面的投资,但总体看数量不足、比例有限。主要原因是矿产勘查风险巨大,1%~3%的找矿成功率让众多投资者望而却步。由于缺乏将地质找矿成果与国有地勘单位发展二者之间的联系建立起来的体制机制,作为找矿主力军的地勘单位自有资金不足,沦为打工者,找矿积极性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建立风险勘查资本市场,可以利用证券市场分摊找矿风险,形成地勘企业找矿、投资人通过证券市场参与矿产勘查活动的合理循环。

4 世界上一些矿业大国

在建立风险勘查资本市场方面

的经验值得借鉴

第一,从矿业大国走向矿业强国需要建立自己的风险勘查资本市场。风险勘查资本市场是矿业资本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为矿产勘查项目提供资金融通的主要场所。经过上百年的发展,加拿大、澳大利亚、美国、英国、南非等国均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矿业资本市场体系。其中,加拿大、澳大利亚成为全球矿产勘查项目投融资的中心,为全球2000多家上市初级勘探公司搭建了风险勘查资金融通与矿产勘查项目流转的平台。

第二,经过40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已经具备了构建风险勘查资本市场的条件。根据已有研究成果,构建风险勘查资本市场的条件是:具有相对丰富的矿产资源和发达的矿业;政府对矿业发展和矿业投资持鼓励和支持态度;具备符合市场化运作要求的矿业权管理体系;拥有与矿业风险勘查投融资活动相适应的交易规则;足够的矿业投资资本来源。

第三,创建我国证券市场勘查板有现成的国际经验可以借鉴。主要经验有四:一是资本市场是矿产勘查资金的主要来源渠道。世界上的矿产勘查资金主要来自股市,其次来自银行。在加拿大,从事矿产风险勘查企业占风险市场上市企业的1/3,加拿大国内有2/3的矿产勘查公司通过上市来融资。

二是勘查业的发展需要一个完整的资本市场体系。不但要有主板市场,更需要风险资本市场,而风险市场的一个主要特点就是上市条款宽松。如多伦多股票交易所分为主板市场和风险市场。风险市场上市条件相对宽松,对单纯依靠技术勘探的公司无净资产要求;实行勘查成本抵免政策,上市的初级勘查公司100%~150%的勘查成本可以抵免。

三是成熟的资本市场是通过不断建立和完善市场制度而发展起来的。如加拿大的国家法规——NI43-101就是在一系列制度的基础上发展而成。

四是政府、专业性组织、证券交易所等需要通力合作。在澳大利亚和加拿大等国,政府制定和实施矿业政策以保证矿业活动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证券交易所为上市和融资制定细致的条款,由众多专业人士(如独立地质分析师)组成的中介服务机构为资源公司(勘查企业)上市等提供大量而细致的服务,由银行、证券管理委员会、采矿协会、金融分析委员会、其他协会组成的团体起草和制定各种管理标准。制定相关配套政策,为了鼓励个人投资购买初级勘查公司的股票,加拿大规定购买这类股票(流转股票)的个人投资者可以抵扣当年个人所得税,剩余部分还可以结转至次年抵扣。

5 促进技术与资本融合,

构建我国独立运行的

勘查板市场监管体系

地质成果商品化是几代地质人的夙愿,而创建我国的证券市场勘查板,无疑是促进实现地质找矿技术与金融资本相结合、地质劳动参与矿产资源价值分配的最便捷的交易平台。基本设想有五:

第一,以探矿权项目为标的物 。勘查板市场是区别于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及期货、债券市场的特殊的股票交易市场。勘查板市场以探矿权项目为交易标的物,主要为拥有合法探矿权项目且需要融资和发展的中小勘查企业提供融资机会和成长空间。在勘查板上市的探矿权项目一般有比较好的成长性,但是勘查板市场存在的风险比较高,除了一般的经营风险,还有自然风险。

第二,受中国证监会统一管辖。在证监会内部成立勘查板发行监管部,负责拟订勘查板证券发行的法规、规则、实施细则;审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勘查板上市的勘查企业的申报材料;审核勘查板上市企业在境内发行证券的申报材料;监管勘查板证券发行活动等。在证监会外部,可以探讨在我国东部金融中心或者在探矿权项目集中的西部地区设立证券所的可能性。

第三,研究制定勘查板上市规则。组织力量,研究起草勘查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包括总则、发行证券的条件、发行程序、信息披露、监管和处罚、附则等。根据矿产勘查工作规律和地质找矿成果表现形式,研究制定勘查板的具体实施细则,包括交易数量、交易机制、涨跌幅限制、公司上市门槛、审批制度、上市定价、减持制度、配售制度、退市制度等。

第四,坚持“进退从严”的原则。非企业法人不得申请发行探矿权证券,全面推进地勘单位企业化。学习科创板,试行注册制,从“净利润、流动性、营收、市值、资产”五个维度对勘查企业进行综合评估。探矿权证券发行企业应当诚实披露该探矿权项目找矿进展情况,包括其各个勘查阶段发现的异常矿化区、勘查靶区、矿产资源量和矿产储量。连续三年盈利的探矿权证券发行企业应当为股民配股分红。股票价格低于1元,应当公告退市等。

第五,与矿政管理属协同关系。矿业权审批向矿业权登记转变,并将其财产性内容纳入不动产登记簿。国家财政全额出资的地质调查项目、勘查基金项目以及以申请审批方式授予的探矿权项目收入,不得列入上市地勘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研究制定与勘查板市场监管规则相配套的探矿权人信息披露制度,构建诚信制度体系。研究制定鼓励个人投资者购买勘查板股票的个人所得税抵扣政策和鼓励上市勘查企业发展的勘查成本抵免政策。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勘查风险高的金属类地勘企业可以先行一步,探采结合的油气类公司随体制改革进展陆续纳入。

综上,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如果说我国未来的发展战略是“科技兴国、金融强国”的话,那么还需要加上一条“资源立国”。这既是构建证券市场科创板的初衷,也是构建未来证券市场勘查板的目的。

作者信息

付英(1958—),男,吉林省农安县人,自然资源部咨询研究中心咨询委员、中国地质矿产经济学会副理事长,二级研究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主要从事自然资源管理研究工作。


本文由《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编辑部授权发表,如需转载,请联系编辑部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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