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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解读

  • 2022-10-21 10:29:51
  • 来源: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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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于: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文链接:【文字解读】《浙江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为更好发挥矿产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支撑作用,统筹好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全面推动矿业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浙江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等要求,制定《浙江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为指导今后五年全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提供重要依据。现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十四五”时期是我省乘势而上开启高水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重要窗口的第一个五年。我省着眼“两个大局”和国家战略需求,将在高质量发展中奋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现行和省域现代化先行,率先探索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有效路径,率先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率先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率先推动全省人民走向共同富裕。

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为我省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 “十四五”时期,全省将坚决扛起“三地一窗口”的使命担当,创新思维,奋发有为,打造一批具有鲜明浙江特色的矿业发展成果,推动矿产资源管理水平持续走在全国前列。

二、编制过程

《规划》编制工作主要分为五个阶段:一是全面启动。印发相关文件通知,成立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组建省级规划编制工作专班和专家组,制定省级规划编制实施方案,全面启动规划编制工作。二是草案编制。在完成6个专题研究和与相关规划进行对接基础上,编制形成规划草案,并报自然资源部与全国规划衔接。三是规划编制。在规划草案基础上,编制形成规划征求意见稿,征求省级有关单位、各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省自然资源厅有关处(室、局)和厅直属有关事业单位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论证稿。四是论证报批。组织专家进行论证,修改完善形成规划送审稿,经省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自然资源部审批。五是审查批复。自然资源部组织有关专家、领导等对规划进行审查,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于2022年8月10日获自然资源部批复。

三、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规划》共有五个部分组成,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为总则。提出规划编制的依据,明确规划的定位、期限和适用范围。

第二部分为规划背景。总结“十三五”矿产资源规划实施成效和存在问题,分析“十四五”期间全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面临的形势和要求。

第三部分为总体要求。包括“十四五”时期我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决扛起“五大历史使命”,紧扣“两个先行”奋斗目标,聚焦“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以“高质量、竞争力、现代化”为导向,以数字化改革为动力,以矿产资源要素保障为核心,以矿业绿色发展为主线,高水平统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确保资源供给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矿产开发与生态保护相协调,全力打造“数字赋能、管控智能、实施高能”的矿产资源治理体系,为共同富裕先行和省域现代化先行提供矿产资源保障和地质技术服务。

基本原则: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充分保障、区域统筹;坚持空间管控、集约利用;坚持市场引领、矿地融合;坚持数字赋能、创新驱动。

规划目标:到2025年,建立以国土空间“三条控制线”为前提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新格局,以智能化绿色矿山、乡镇一级矿业绿色发展示范区为特色的矿业绿色发展新格局,以建筑用石料、石灰岩、萤石为重点的矿产资源保障新格局,以数字赋能为手段的矿产资源治理新格局,形成一批具有浙江地矿辨识度的系统性突破性标志性成果,推动浙江矿产资源管理改革继续走在前列。到2035年,基本实现全省矿业现代化,矿业发展与生态文明有机融合,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性作用更加明显,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全生命周期绿色管控全面实现,矿产资源利用更加集约高效,智能化绿色矿山建设领跑全国,数字地矿基本建成,“未来矿山”初见成效,全省矿产资源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基本实现。

第四部分为主要任务。包括5大重点任务和5项重大安排。

5大重点任务:一是强化空间引导,通过建设能源资源基地和国家规划矿区、划定矿产资源勘查布局分区、划定矿产资源开采布局分区、划定矿产资源保护布局分区等,推动勘查开发保护布局更加优化。二是加强分类管理,通过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差别化管理、加强总量调控、加强开发准入管理等,推动矿产资源管理更加精细。三是加强地质勘查,通过加强矿产地质调查评价、实施战略性矿产找矿行动、支持省外境外矿产勘查、深化地质找矿理论应用研究等,推动战略性矿产找矿增储成效更加显著。四是深化绿色矿业,通过全面实施绿色勘查、深入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加快推进矿业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修复责任、提高矿产资源节约与高效利用水平等,推动矿业高质量发展更加扎实。五是坚持数字赋能,通过打造“绿矿智用”大数据应用场景、深化矿业权管理制度改革、深化矿产资源勘查管理改革、深化矿产资源储量管理改革、深化矿产资源监管方式改革等,推动矿产资源管理制度改革更加深化。

5项重大安排:一是实施重要矿产找矿工程。二是实施建筑用石料矿保障工程。三是实施矿业绿色发展深化工程。四是打造矿产资源数字化监管服务平台。五是打造砂石行业高质量发展服务平台。

第五部分为保障措施。分别从加强组织协调、加强考核评估、加强监督管理、加强技术支撑等四方面提出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五、主要特点

一是体现浙江特色。以浙江资源禀赋为基础,加大萤石等战略性矿产、叶蜡石等优势非金属矿产和地热等清洁能源矿产的找矿力度;以资源保障为核心,以矿地综合开发利用为导向,加快建立建筑用石料矿保供稳价机制;以智能化绿色矿山建设为引领,打造绿色矿业浙江模板;以绿矿智用大数据应用场景建设为核心,全面推进矿产资源领域数字化改革。

二是体现浙江标准。深入推进资源集约高效利用,进一步缩减全省采矿权总量,较大幅度提高建筑用石料、水泥用灰岩等矿山开采规模最低准入标准和其他金属、非金属矿山储量规模最低准入标准;制定绿色矿山管理办法,打造绿色矿山升级版;建立严于优于国家标准的智能化绿色矿山浙江标准;打造国家萤石能源资源样板基地和新型现代化资源高效开发利用示范区。

三是体现浙江先行。率先深入推进矿产资源领域数字化改革,打造绿矿智用大数据应用场景,开展智能化绿色矿山建设,加快矿山数字化基础改造;进一步拓展“两山”转化通道,探索乡镇级矿业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优化矿地综合开发利用模式;助力砂石行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建设一批集开采、加工、制造一体化的砂石产业园区。

四是体现浙江担当。统筹资源保障与生态保护,落实国土空间“三条控制线”管控要求,严格新建露天矿山项目管理,坚持矿地综合开发利用导向拓展建筑用石料保障渠道,助力长三角一体化建设;深化矿业权管理改革,探索建立履职清单和多部门联合监管责任机制,推动“尽职免责、失职问责”,为全国矿产资源管理提供浙江经验。

解读机关: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联系人:俞康春

电话:0571-88877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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